科技部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2.0版)(全国试行版)》

2025-11-11

为发挥“创新积分制”作为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为科技赋能的政策效能,推动“创新积分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指导和服务各地方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开展工作,在进一步优化核心指标的基础上,发布本工作指引(2.0版)。

基本定位

“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帮助金融机构等主体更加精准地识别企业科技创新属性,从而引导各类资源向科技型企业聚集。主要发挥 3 个目标导向作用,即“找得到、评得准、用得好”:聚焦科技创新价值属性,评价企业的科技“底色”,筛选识别已知的和潜在的科技型企业;聚焦成长能力和潜力,精准评价企业科技属性强弱的“成色”,按照指标得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创新积分与科技金融政策联动实施机制,持续推进创新积分评价与科技创新再贷款、专项担保计划、地方政府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的联动实施,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等金融服务场景。

指标及权重

立足科技型企业的基本特征和评价目的,坚持指标体系“科学性、共识性、可比性、可采集性”的遴选原则,形成指标精简、导向清晰、操作性强的“创新积分制 2.0”指标体系架构。

(一)指标基本架构。

“创新积分制2.0”指标体系由9个定量指标和3个加分项指标构成(见表1)。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2项。一级指标为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发展、创新影响,其中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发展的基础评价指标 100 分,创新影响加分项30分。具体见附件1。

(二)指标权重设置。

指标权重设置兼顾企业所处不同成长阶段和行业领域:

按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分类,分为初创期(0-5 年)、成长期(5-10 年)、稳定期(10 年以上),不同阶段对应的指标权重应有所侧重。具体见附件2。

按企业所属行业技术领域分类,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8 大领域,制定差异化的指标权重。具体见附件 3。

(三)评价分级分档。按照指标得分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排序分级。

A 级:85 分(含)以上;

B 级:70 分(含)~85 分;

C 级:60 分(含)~70 分;

D 级:60 分以下。

科技管理部门可根据分级结果分类赋能,形成企业梯度培育库,助力金融机构提高信贷等支持的针对性和精确性。金融机构等主体可根据结果开展差异化、个性化服务。

结果应用建议

支持各地方充分运用“创新积分制”工具,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通过多元化场景应用,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赋能。

一是深化金融精准对接,依托创新积分评价,持续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等金融服务场景,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将积分结果作为独立授信参考,推动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投资高积分企业。

二是强化政策联动与资源倾斜,支持地方政府将创新积分与贷款风险补偿、贴息、专项担保计划等政策深度融合;可以推荐高积分企业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及平台基地建设,并为其开放新技术应用场景与产业链合作机会。

三是推动地方精准施策与服务能力提升,实现企业创新能力的动态评价与精准画像,帮助地方政府制定差异化扶持措施,同时引导企业通过积分自评对标行业水平,形成创新成长的内生动力。

四是加强典型案例推广与政策解读,定期总结积分应用的优秀实践与成功案例,通过多渠道宣传推广,提升政策覆盖面与企业参与度。

附件1:“创新积分制 2.0”指标体系

附件2:指标参考权重

附件 3:八大技术领域指标权重表

附件4:“创新积分制 2.0”指标修订对比表


信息来源:科技部官网